政府信息公开

一文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

发布日期:2023-11-09:24

  目前,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其主要任务: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切实履行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层次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及时梳理公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围绕指标任务、创建目标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要求,不断健全政府规章制度。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注重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确保报备率达到100%。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范围和程序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注重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完善决策后评估机制。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等重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处理执法投诉举报。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建周期内年度工作100%按时按要求完成。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主动实施行政指导,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实现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流程快捷化。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

  六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人员配备、经费补贴按照省定标准保障到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七

  加强突发事件依法防范和处置应对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机制,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

  八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九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电话:0372-2550442 0372-2550444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永明路北段6号
主办单位: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网站标识码 :4105000024 豫ICP备2020033529号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254号
网站访问量: 网站地图
x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