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广体旅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8-08 08:55

  为建立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关注的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矛盾问题,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结合市文广体旅局实际,特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

  一、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通过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不断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接待范围

  提出由我局负责主办的相关建议议案的人大代表;

  提出由我局负责协办的相关建议议案的人大代表;

  提出由我局负责主办的相关提案的政协委员;

  提出由我局负责协办的相关提案的政协委员;

  其他需要我局接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三、接待时间

  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为市文广体旅局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间。

  四、接待地点

  一般指定市文广体旅局会议室(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北段6号9楼905房间)为接待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更换新的接待地点,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相关代表委员。

  五、接待方式

  代表委员接待日活动由市文广体旅局相关领导同志轮流主持,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和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活动,并负责记录并承办有关工作事项。

  六、专属联络员和接待程序

  市文广体旅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代表委员接待日的一般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担任代表委员专属联络员。专属联络员联系电话:0372-2561385,工作邮箱:ayzcfgk@163.com。 

  代表委员至少提前一天与专属联络员进行联系,便于我局安排业务主管领导和对口科室参加接待,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接待事项办理

  (一)建立接待工作台账。各承办科室要及时准确填写《代表委员接待日登记表》,对代表委员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局领导指示批示等情况进行记录。

  (二)代表委员提出的事项,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接待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代表委员办理情况;对需长期落实的事项,应定期与代表委员保持沟通,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三)对代表委员反映比较集中或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事项,局相关负责同志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和调研,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共同推动解决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接待制度。实行代表委员接待日制度,是我局加强与代表委员密切联系、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局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如因公务等特殊情况无法接待,应指定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办理。

  (二)热情接待代表委员。局负责同志和科室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积极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承办科室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遵守工作纪律规定。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于代表委员接待事项内容、领导指示批示以及调查处理等情况,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露。

  九、本制度自2022年7月起执行。

电话:0372-2550442 0372-2550444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永明路北段6号
主办单位: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网站标识码 :4105000024 豫ICP备2020033529号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254号
网站访问量: 网站地图
x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