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从全市选出10个重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10个重点文化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用3-5年的时间,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创建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形成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文化企业2个、超亿元文化企业3个、超5000万元文化企业2个,力争使我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左右。
全市将按照“重点培育、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建设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红旗渠太行大峡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周易文化产业园、曹操高陵文化旅游产业园、三杨庄和二帝陵文化旅游产业园、安阳•中国历史文化产业博览园、滑县大运河遗产地产业园、西南宗教生态文化产业园、安阳航空运动产业园、安阳文字文化产业园等10个园区,重点培育凯瑞数码、森润、安绣、故道家纺、富林、隆辉、司母戊、秦氏绢艺、恒泰庄、马氏庄园等10个文化企业,在贷款融资、项目用地、资金申报、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重点倾斜,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叫得响、带动强的文化旅游品牌。
为确保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作为服务业集聚区纳入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范围,建立市级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综合业绩考核机制,与产业集聚区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好的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对达到省级产业集聚区标准的按有关程序申报省级产业集聚区,对于经营状况不佳、不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园区及时取消其资格。(局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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