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提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现就“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馆改造项目”公开遴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欢迎符合遴选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参选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期限和遴选数量
1.服务范围: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馆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全过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编制、审核、发布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审活动;编制采购汇总文件;协调合同的签订及采购项目验收等工作。
2.服务期限:项目受理至项目政府采购结束并完成合同备案
3.入围机构库代理机构数量:一家。
1.在安阳市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在安阳市区注册成立的分支机构。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当成立五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参选单位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提供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备案截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缺一年不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在安阳市区已依法缴纳税收和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在安阳市区拥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标、评审、档案存放所必要的场地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及设施。■提供参选单位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办公场所平面布局图及现场照片;■提供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及设施照片。
6.项目团队应配备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为遴选人提供代理服务。专职从业人员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或政府采购相关证书,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以及兼职等人员。■提供专职从业人员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或政府采购相关证书;■提供参选单位为其在安阳市区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
8.为保证服务质量,参选单位2023年6月1日以来,具有组织实施过安阳市区单一来源或进口产品的项目经验。■提供单一来源或进口产品项目政府采购网征求意见公示截图。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10.参选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接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承诺函。
1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公司和总公司同时参加。■提供承诺函。
遴选公告在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网站、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遴选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与芳林街交叉口西南150米,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3. 报名费用:0元
4.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①参选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非参选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参选单位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将拒绝其报名。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因遴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时自行携带U盘拷贝遴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
6.递交参选文件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与芳林街交叉口西南150米,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学楼会议室
递交参选文件应为项目组总负责人持法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遴选人: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18530601686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与芳林街交叉口西南150米
6、其他说明
1.对资格条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件等规定依法判定执行。
2.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代理机构,遴选人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遴选人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本次遴选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3.参选文件应当包括所有需要的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将相应的复印件装订到参选文件中相应的位置。
4.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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