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关于优化公共文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9-22 1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等有关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现承诺如下。

  一是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免费开放,公示服务内容,确保开放时间,设立群众反馈机制,满足特殊群体服务需求。

  二是县(市、区)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6次,年流通人次和阅读推广活动参加人次增速不低于5%;文化馆提供不少于5类服务并配备专业人员,年活动次数和服务人次增速不低于5%;体育场馆年公益体育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年公益群众赛事活动不低于4次。

  三是市、县两级年组织的舞台艺术惠民演出活动每乡镇不低于10场;乡镇(街道)、村(社区)本级年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

  四是全市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不少于 15套。

  五是县级地方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特色活动不少于1个,每村(社区)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

  六是县、乡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合作社每乡镇(街道)不少于1个。(稿件来源:公共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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