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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办理规程

发布日期:2017-12-19:00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的设立条件、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事宜。
2 项目编码
BMWGS101
3 印刷企业设立条件
3.1出版物印刷企业: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2台主要印刷机器(10年内未列入淘汰名录的机器)自动对开胶印印刷机;
3.2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2台主要印刷机器(10年内未列入淘汰名录的机器)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后序加工设备;
3.3其他印刷品印刷: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有至少1台必要机器(10年内未列入淘汰名录的机器);
3.4专项排版制版: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2台主要机器(10年内未列入淘汰名录的机器)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3.5复印、打印业务: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4 申报材料
4.1填写并提交《河南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4.2填写并提交设立书面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姓名、住址);
4.3《经营场地现场勘察表》(受理机关人员填写);
4.4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 张;
4.5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6房屋租赁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4.7提交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8提交平面图、方位图;
4.9提交印刷管理五项制度、企业章程。
以上所述材料均打印一式2份
5 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窗口后台承办人现场勘查→窗口后台审核→主管局长批准→窗口前台出件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实施依据
7.1《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15号)第九条;
7.2《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总署令第15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号令修改 2015年8月28日)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
7.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相关修改项
8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  13:00-17:00)
9 实施单位
安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 受理地址
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东配楼二楼12号窗口 11
咨询电话:0372-5116041
投诉电话:0372-5116006
网 址:http://www.ayzwzx.cn

   河南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doc
   经营场地现场勘察表.doc
电话:0372-2550442 0372-2550444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永明路北段6号
主办单位: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网站标识码 :4105000024 豫ICP备2020033529号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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